关于办理机动车辆通行证有关规定的通知
根据《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校内交通管理规定》的规定,所有机动车辆凭通行证进入学院。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管理、规范校内外机动车辆进出,现将办理机动车辆通行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本院教职工(含在校任教或聘请)机动车辆办理有效期为一年,学生机动车辆办理按学生证有限期办理,有效期一年。
费用:工本费10元,管理费20元,合计30元。每年需提前一个月到保卫部门换证(只收工本费10元/年)。
2、外来机动车辆办理通行证分半年有效期和一年有效期两种。
(1)半年有效期费用:工本费10元,管理费30元,合计40元。
(2)一年有效期费用:工本费10元,管理费60元,合计70元。
(3)如需续期,需提前一个月到保卫部门换证,并按规定交纳工本费和管理费。
3、相关费用由计划财务处收费中心统一收取。
4、本规定从下发之日开始实行。
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
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
二00六年元月五日
